24
2017
08

互联网思维下的网络经济法则

    今天有个大学生告诉我,用我网站的文章写了篇论文。我很好奇的问他一般这时候不是应该瞒着么,怎么还主动交代错误。他说答辩的时候老师让他用自己的话来解释一下文章中网络经济的分布式特性和收益递增法则是怎么样的,结果问住了,所以他就来请教我了。不过毕竟不是学经济的,就用自己的理解来说明一下吧。

    分布式,用我的观点来看,就是去中心化的。怎么理解呢,就是在网络中并不是由企业通过自己发声或者广告来作为中心辐射大众,而是实现每个个体的覆盖作用来宣传品牌。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品牌”在网络中形成覆盖并不是由传统方式的广告达成的,而是用用户达成的。比如我想让自己做的视频让别人看到,那就会做好了上传优酷、bilibili这些网站,然后我发出去的连接就是优酷、bilibili的。当我想卖东西的时候,发出去的链接是咸鱼的。我想发表简短看法的时候,发出去的链接就是微博的。而bilibili/优酷/咸鱼/微博本身并不依赖广告,反而是致力于服务用户方便用户,体现出用户中每个人的个体力量,壮大之后形成了席卷天下的规模。每个企业在网络中都需要这种方法来打造自己的品牌,尤其是新企业,因为这些新企业在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尤其是年轻人这些可能产生分享的人群)当中并没有认知,而在线下也没有像以前老企业那种程度的渠道覆盖,如果还是靠自己做广告做竞价之类的很难达到规模,也很少有年轻群体会买账。所以现在致力于研究网络经济的企业都看到了人群的力量,比如E袋洗和合生元这些服务业和消费品行业,都在打造自己的社群经济,因为它符合了分布式原则。

    另一个要说的就是收益递增法则。这个大家一般用滚雪球来可视化,雪球越滚,最外层每次黏着的雪就越多,因为表面积越大。通俗点来讲,假如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有个手机,那这个手机就是废品。但是当越来越多的人都有了手机之后,才有了作为手机的基础价值,因为他联通了各个人,这也符合网络经济。所以我们看大企业通过免费来吸引用户(注意不是买家),用户越多企业本身的价值就越大,当拥有了上亿用户之后,就有了自己的群体。这时候我可以开通点虚拟衣服体现不同(QQ),开个会员才能看最新电视剧(优酷),买了手机成为荣誉小组成员(小米),做了直通车增加展现(淘宝)。这么庞大的用户基数,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付费率,也够养得起这个企业了。收益递增法则和传统收益最大的区别就是传统是线性的,卖出去一个东西就是一个东西的钱,之后企业和用户基本再没联系,除非是售后这种企业很不愿意看到的事儿。而收益递增法则是指数性的,依靠的是用户,所以很希望用户在免费使用企业的产品,或者用成本价吸引用户,在想办法在后续当中增加商业价值。很多人说实业产品没这个特性,那就错了,斐讯和迅雷早就开始用这个思维做实体产品了。

    网络经济有多少反传统的思维呢?其实展开了讲还能写更多的东西,但是这些就足够大家理解了。和大学生聊了很多之后,他问我如果自己做一个企业,要怎么入手才行。这也可以展开来讲,因为面对的产品不同,要从中挖掘出可以套入网络经济的需求是必要的,但是这并不是这篇内容的重点,所以就放在下一篇文章吧,也是我自己思维当中传统企业转型的中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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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互联网思维下的网络经济法则-马超超网
本页网址:http://machaochao.com/index.php/post/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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